拖欠工资可通过12333电话投诉或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拒不执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拓展延伸
维权之路:如何应对未签合同和老板拖欠工资的困扰
在面对未签合同和老板拖欠工资的困扰时,维权之路显得尤为重要。首先,确保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工作合同、工资单、通信记录等。其次,与雇主进行沟通,表达对合同履行和工资支付的关切,并要求解决问题的具体时间表。如果雇主仍不配合,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行的维权途径。此外,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相关劳动组织举报,寻求帮助和支持。同时,积极参与维权行动,例如联合其他受害者,共同向雇主施加压力。维权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遵守法律程序,坚持到底,最终争取到应有的权益。
结语
面对拖欠工资等问题,我们应当知晓自己的权益并积极维权。收集证据,与雇主沟通,寻求法律援助,举报相关部门,联合他人施加压力,是维权的有效途径。在维权过程中,保持冷静理性、遵守法律程序,并坚持到底,最终争取到应有的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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