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或者是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的刑事处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到了,但是案件还没有办结的,也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一、人被批捕了,是否能在检察院办取保
1、人被批捕了,可以在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只要其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条件为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情形。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打架轻伤能办取保候审吗?
打架轻伤是否可以办理取保,要根据是否符合条件而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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