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贩卖、制造毒品或参与国际贩毒等情节会被判死刑,但若情节较轻则可能减刑或从轻处罚。其中涉及一千克以上的鸦片、五十克以上的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等毒品数量,以及武装掩护、暴力抗拒检查等情节,都可能被判死刑。
法律分析
可能存在减刑或从轻处罚的情况。以下情节可能判死刑: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1000克以上的鸦片、50克以上的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或其他大量毒品;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该内容由 韦皖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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