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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员工工资怎么发放
2023-09-30 22:13:31 责编:小OO
文档

破产重整是一项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的法律制度。通过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企业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重整申请一经批准,债权人必须停止对债务人企业的诉讼和要求。重整人提出重整计划,并经关系人会议表决同意或法院批准核发后,企业可以按计划继续经营,最终清偿债务并使企业复苏。

法律分析

破产重整员工的工资,一般按当月工资发放,劳动者会获得一定的补偿金,例如工作满一年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如果是不满半年的,可以获得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一、破产重整员工工资怎么发放

破产重整员工工资工资按照当月工资正常发放,企业破产给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法院受理破产重整多少天

法院受理破产重整15天受理,公司要破产首要还是要进行申请然后进行清算,从申请到破产的过程还是挺久的了,在进行受理的时候法院会在15天之内进行受理。

《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三、破产重整是受理破产吗

受理破产重整并不是受理破产。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当债务人企业具有破产原因或有破产之虞时,债务人企业、债权人和股东都有申请启动重整程序的权利,重整申请一经提出和被批准,包括有担保债权人在内的所有债权人都必须停止对债务人企业的一切诉讼和要求;在此期间,法院可以选任现任管理层或者具有经营管理能力的其他人作为重整人;重整人须提出重整计划,如果关系人会议表决同意或者法院批准核发计划,企业可以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由重整人按照重整计划继续经营,重整计划可以灵活地采用追加投资、租赁经营、整体出让、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达到挽救企业的目的,最终履行重整计划中的偿债协议清偿债务并使企业复苏。

结语

破产重整员工工资按当月工资发放,同时给予一定的补偿金。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院受理破产重整需在15天内进行。破产重整并非受理破产,而是一种帮助具备破产原因但有维持和再生希望的企业进行业务重组和债务调整的法律制度。重整申请一经批准,债权人需停止对债务人企业的诉讼和要求,重整人提出的重整计划经关系人会议同意或法院批准后,企业可以按计划继续经营,最终实现偿债并复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二节 变价和分配 第一百一十二条 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

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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