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了最新行贿罪的量刑标准:一般行贿罪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损害国家利益者可判五至十年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可没收财产。情节严重的标准需考虑行贿数额、手段、次数、人数、后果、犯罪后表现等方面。行贿人主动交待行贿行为可减轻或免除处罚,是对自首制度的重要补充。该规定旨在打击受贿犯罪,落实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最新行贿罪量刑标准如下
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关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律未作具体规定。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应该从行贿数额、手段、次数、人数、后果、犯罪后的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一般是指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一贯行贿,屡教不改的;为推销伪劣产品而行贿造成严重后果的;为签订假合同,骗取财物而行贿的;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而行贿的;行贿手段或结果又牵连其他多种罪行的;用国家文物行贿或者用优抚、救济、扶贫、教育等专项特定款物行贿以及用党费、团费行贿的;行贿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或者特别重大损失的;在司法机关追诉时,拒不交待罪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与受贿人订立攻守同盟的等等。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对行贿人自首的特别规定。关于自首,本法第67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鉴于贿赂犯罪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取证难度较大而行贿与受贿又是对应的,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行贿人主动交待行贿行为实际上是对于受贿人的揭发检举,属于立功表现,因此,为了分化瓦解犯罪分子,严厉打击受贿犯罪,落实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本条第2款款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对行贿人自首的特别规定,是对我国自首制度的重要补充。
结语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行贿罪的量刑标准严格而明确。对于一般行贿罪,最高可处五年有期徒刑或拘役;而对于情节严重的行贿罪,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可能并处没收财产。法律未对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作出具体规定,但根据司法实践,会考虑行贿数额、手段、次数、人数、后果、犯罪后的表现等因素。此外,行贿人主动交待行贿行为可减轻或免除处罚,这是对行贿人自首的特别规定,也是我国自首制度的重要补充。在打击受贿犯罪、维护社会公正中,此规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5月14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35号)和2007年10月25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公安部令第95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四百一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技术制作电子笔录等材料,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制作法律文书。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的过程,公安机关应当同步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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