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是重组。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涉及到业务重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权重组等方面,重组方式包括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国企改制有利于经济的发展,能让企业更加有效地适应市场的需求与发展。
一、国有企业进行改制的流程如下:
1、审计和资产评估;
2、制定方案。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
3、方案报批。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提交企业决策层通过;
4、信息公示;
5、改制审批。经公告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后,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进行充分协商,确定转让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后,报政府部门批准;
6、转变职工身份和资产处置。凭政府批准文件到劳动部门办理职工国有身份的退出,签订国有身份退出协议,落实补偿金及相关事宜。凭政府批准文件和劳动部门的职工国有身份退出手续,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资产处置手续;
7、交易鉴证;
8、变更登记。持产权交易手续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资产变动或者注销。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验资,持产权交易手续和验资报告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或者变更登记。持产权交易手续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到房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更名过户。
二、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条件包括:
1、遵守相应规定;
2、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国有权益;
3、坚持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相分离,赋予经营者经营自主权,从体制上保障出资者、债权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总之,国有企业改制是重组。国有企业改制有利于经济的发展,能让企业更加有效地适应市场的需求与发展。国有企业进行改制的流程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国有企业改制需要遵循其基本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三十条 国家出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财产,进行大额捐赠,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不得损害出资人和债权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四十一条 企业改制应当制定改制方案,载明改制后的企业组织形式、企业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方案、股权变动方案、改制的操作程序、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等中介机构的选聘等事项。
企业改制涉及重新安置企业职工的,还应当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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