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在停工休假治伤期间,可以享受全勤的 工资福利待遇 。工伤期间 单位不发工资 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