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知道1 知道21 知道41 知道61 知道81 知道101 知道121 知道141 知道161 知道181 知道201 知道221 知道241 知道261 知道281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空壳公司法人有风险吗?空壳公司法人承担哪些风险?
2023-09-30 05:07:53 责编:小OO
文档

空壳公司法人代表承担的风险主要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在刑事方面,单位犯罪责任通常由法定代表人承担,可能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责任。在民事方面,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一般由法人承担,但也有例外。空壳公司存在债务风险、法律风险、员工工资福利风险和税费负担风险。因此,担任空壳公司的法人代表需要谨慎考虑,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分析

在公司法中规定了公司成立应该具备什么条件,并且成立公司是需要具有一定的资本的,关于任空壳公司法人有风险吗?很多人有疑问,那么,什么是空壳公司?空壳公司法人承担哪些风险?

空壳公司一般没有固定资产或者流动资产,也没有员工,也不需要进行业务处理。空壳公司一般经常会违规操作,并且可能会欠许多劳务费或者福利费。公司法人代表对公司需要承担责任,空壳公司的法人虽然不需要进行任何出资或者经营管理,但是需要承担巨大的风险,所以在做法人代表前最好对公司进行仔细的考察,以免自己验收不必要的损失。

一、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源于“单位犯罪”。在刑事法律用语中,对“公司”、“企业”,统一表述为“单位”,单位犯罪的,单位要承担罚金责任,许多情况下还要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这里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经常与“法定代表人”是重合的。

二、民事责任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但也有例外。

一般所说的“空壳公司”通常是没有固定资产,没有流动资产,也没有员工的,只在工商机关的登记资料中显示尚在营业的公司,具体的风险体现在:

1、债务风险

“空壳公司”可能进行过经营,可能对外承担大量债务,投资购买后就必须承担这些债务的责任。

2、法律风险

“空壳公司”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特别可能存在虚假出资或注册公司后抽逃出资的行为。

3、员工工资、福利风险

“空壳公司”可能拖欠大量的员工工资、福利等。

4、税费负担风险

空壳公司一般都会违规操作,并且会负债很多,做空壳公司的法人代表承担的风险十分巨大。因为如果公司破产就需要在出资额度内赔偿损失。如果被聘请去空壳公司做法人代表需要三思,因为需要承担巨大的风险。

结语

空壳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承担巨大的风险。空壳公司通常没有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员工,经常违规操作并可能欠债。法定代表人需承担刑事责任,单位犯罪时可能被追究责任。在民事责任方面,一般由法人承担,但也有例外。空壳公司存在债务、法律、员工工资福利和税费负担风险。作为法人代表,需谨慎考虑,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章 管理人 第二十二条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

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二节 债权人委员会 第六十八条 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二)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三)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四)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

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