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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房租到期后不能拆装修问题的方法
2023-09-30 11:45:49 责编:小OO
文档

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如装修费用处理存在争议,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若房屋装修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应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若房屋装修经出租人同意,双方可就装修物归属达成协议。若协议未约定,则承租人可拆除装修物,否则不能擅自拆除,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可就装修费用争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对于房租到期后无法拆卸并装修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

1、房屋装修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的,承租人对该装修应当恢复原状,无法恢复原状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2、房屋装修经过出租人同意的,双方对该装修物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如果装修物能够拆除可以由承租人拆除带走,无法拆除的承租人不能拆除,强行拆除造成损失应当赔偿。

二、请问一下关于房租到期装修费该如何办

房屋租赁在日常生活中是非常普遍的一种民事行为,租赁房屋后,承租人一般是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的,而装修房屋的时候就会产生一定的装修费用,那么房租到期装修费怎么办?下面由我为大家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的,装修费用如何处理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到法院提起诉讼。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结语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处理装修费用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到法院提起诉讼。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同时,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

第十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一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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