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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恶意逃债是否可以要求股东担责?
2023-09-30 11:48:31 责编:小OO
文档

公司恶意讨债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遇到公司恶意讨债的,债权人可以起诉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恶意逃债股东要担责吗,遇公司恶意逃债如何维权

公司恶意讨债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遇到公司恶意讨债的,债权人可以起诉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恶意逃债怎么办?

1、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清算:公司出现解散事由的,应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自行进行清算。

2、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1)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转移财产逃债能否向股东索要欠款

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股东还款,包括直接以股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索款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人格被滥用,可以要求股东对该公司的债务或者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债务人恶意逃债多久判刑?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债务人恶意逃债多久判刑?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债务人恶意逃债多久判刑?

债务人可能会在实施了恶意逃债行为后的五个月、六个月左右的时间被判刑。具体时间的计算方式如下:

1、公安机关侦查的期限不会少于两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通常不会少于一个月

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十日,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3、法院受理刑事公诉案件后会在两个月内审结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公司恶意逃债怎么办?

公司恶意逃债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清算、也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1、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清算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的,应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自行进行清算、

如果逾期不清算,或者虽成立了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者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清算。

2、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1)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或者未经清算,以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5)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恶意逃债的行为无疑属于违法行为,债权人若是发现债务人实施了此种行为、且可以拿出债务人实施了恶意逃债行为的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公民、单位在收到他人的借款请求的时候,可以先采取相应的办法,判断对方之前是否实施过恶意逃债的行为,若是经过调查后发现,对方之前实施过恶意逃债的行为,可以选择不向其借款。

不履行到期债务会拘留吗?

一、不履行到期债务会拘留吗?

不履行到期债务一般情况下不会拘留,适用拘留的情形主要有: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到期不还款怎么处理

1、自行协商解决。借款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双方纠纷,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那纠纷就解决了,这种方式成本最低,也不容易激化矛盾。

2、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3、诉讼。针对民间借贷纠纷可以通过最终提起诉讼来解决,经过一审,不上诉的可申请执行,上诉的启动二审程序后可申请执行。

三、到期不还款后果有哪些

1、被债权人提起民事借款诉讼,甚至会遭受催收;

2、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3、借款人需要承担借贷不还的违约责任,一般是高额罚息和违约金。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可能对于欠钱不还,不知道如何来进行处理,最简单的一种方式就是到当地的人民和来解题作,因为这是属于民事方面的纠纷,但是要想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话,必须涉嫌犯罪。因为刑事拘留是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当中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的措施。

债务人恶意逃债算不算过错?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债务人恶意逃债算不算过错?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债务人恶意逃债算不算过错?

1、债务人恶意逃债算过错,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有无偿转让、赠与财产,或者隐匿、隐藏财产等行为,造成债权人债权无法实现的,可以认定恶意逃废债务。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如何认定恶意逃废债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有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可以认定恶意逃废债务。

在当今的社会,可能很多人对于恶意逃债不清楚。根据我国《民法典》当中的规定,债务是在债务到期之后,如果恶性的转移财产或者是隐匿财产,将会按照相关的规定对此认定为恶意的逃债,此时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同时对方也是可以行使撤销权。

债务人恶意逃债可否直接执行?

一、债务人恶意逃债可否直接执行?

1、债务人恶意逃债不一定可以直接执行。

对于那些不属于恶意逃避债务,只是因为一时资金短缺但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有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要慎用强制执行措施,对债权人多做耐心细致的说明、解释工作,通过制订还债计划、设置担保等灵活多样的方法促成债权人给予债务企业合理的宽限期,帮助债务人度过暂时的财务危机。

2、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二、法院找不到债务人怎么执行?

1、法院找不到债务人可能会采取的执行方式包括冻结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等。

行法官会分析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订执行方案。然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2、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法院若是审结债务纠纷后,判决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还款,但是欠款的一方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法院收到此类请求后,需要结合实际情形判断是否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若是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会通知被执行人。 该内容由 郭珣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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