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的认定条件和程序。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患职业病,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等情况应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治工伤职工。但自残、违法犯罪伤亡、醉酒导致伤亡等情况不得认定为工伤。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在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用人单位应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分析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④患职业病的;
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①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②醉酒导致伤亡的;
③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按有关法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①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②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③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应当包括一系列情形,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等。同时,突发疾病死亡或在抢险救灾等活动中受伤的也应视同工伤。然而,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并不包括因犯罪、醉酒、自残或自杀导致的伤亡。当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有责任采取措施确保工伤职工及时得到救治。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同时,若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同,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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