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的。
作为一个公司的职员,出任其他公司的法人代表,这涉及到到《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1999年修订)》和《劳动合同法》。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共明确了8种不适合担任公司法人代表的情况,其中只对“在其他公司出任董事、法人、经理,且对企业破产负责,未逾3年的”有限制,对一般职员不作特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