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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开美容院的,刚办的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为什么那么快有卫生部门来上门检查?
2023-10-02 05:11:46 责编:小OO
文档

卫生许可证的收费标准及相关费用:卫生许可证工本费每证10元,预防性体检费为80元/人次,培训费标准为30元/人次至200元/人次,健康证工本费为10元/人。

法律分析

办理卫生许可证的收费标准: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卫生监督防疫收费管理办法》(价费字[1992]314号)规定:

一、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根据《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生产、经营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每两年换发一次,每证10元。

从事冷饮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卫生许可证》每年换发一次,每证10元。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发放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每证10元。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放的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每四年换发一次,每证10元。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发放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每证10元。

二、预防性体检费

对从事食品、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等按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每年进行预防性和职业性健康检查,收费标准为80元/人次。

三、培训费

对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化妆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直接从事供水、管水人员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从业人员等进行定期培训。培训收费标准:一般岗位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费:30元/人次(15学时以下,不含食宿);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费:100元/人次(15-20学时以下,不含食宿);管理岗位特定人员培训、考核费:200元/人次(30-40学时以下,不含食宿)。

四、健康证工本费

经物价部门审核批准,对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化妆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直接从事供水、管水人员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从业人员等按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预防性和职业性健康检查,检查合格方可发放健康证。健康证工本费10元/人。

结语

根据《卫生监督防疫收费管理办法》,办理卫生许可证的收费标准如下:卫生许可证工本费每证10元,涉及冷饮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每年换发一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每证10元;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每四年换发一次;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每证10元。预防性体检费按国家卫生法规每年收费80元/人次。培训费根据不同岗位和学时收费,一般岗位30元/人次,特殊岗位100元/人次,管理岗位200元/人次。健康证工本费为10元/人。

法律依据

受理申请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不予注册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和其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并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九十九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和药品使用单位使用药品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对为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延伸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隐瞒。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高风险的药品实施重点监督检查。

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应当采取告诫、约谈、限期整改以及暂停生产、销售、使用、进口等措施,并及时公布检查处理结果。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明文件,对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六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疫苗配送单位有本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外的违反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对接种单位、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疫苗配送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接种单位、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疫苗配送单位处违法储存、运输疫苗货值金额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可以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责令负有责任的医疗卫生人员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开除处分,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负有责任的医疗卫生人员的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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