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在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情形下。若是对方不赔偿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