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亡职工有子女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30%,如果是孤儿的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40%,可领取直至其年满18周岁。
一、工亡子女抚养费是怎么计算的
工亡职工有子女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30%,如果是孤儿的为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40%,可领取直至其年满18周岁,具体条款规定见于下: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为6个月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标准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云南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如下: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每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每人每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注: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
2、其他亲属: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但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工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而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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