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期间再犯罪应撤销假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和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对假释期间再犯罪的犯罪分子,应实行数罪并罚,将未执行的前罪刑罚和后罪判处的刑罚一并执行。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假释期间又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一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拓展延伸
假释期间应如何避免再次违法犯罪?
在假释期间,为了避免再次违法犯罪,有几个重要的方面需要注意。首先,遵守假释条件是至关重要的。这意味着遵守假释官设定的规定,如遵守居住地限制、遵守宵禁规定等。其次,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是关键。与亲朋好友保持良好关系,参加支持团体或康复计划,可以提供情感支持和帮助。此外,寻求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也是重要的。通过增强就业技能,提高自己的经济状况,可以减少再次违法的风险。最后,积极参与康复和辅导项目,以帮助改变不良行为模式和思维方式。综上所述,通过遵守假释条件、建立社会支持系统、寻求就业机会和参与康复项目,可以有效地避免再次违法犯罪。
结语
假释期间犯新罪,应撤销假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犯新罪,应撤销假释,并实行数罪并罚。此外,根据第七十一条规定,判决宣告前有未判决罪的假释犯,也应撤销假释并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期间,遵守条件、建立社会支持、寻求就业和参与康复项目是避免再次违法的关键。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有效预防再次犯罪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四节 减刑、假释 第二十九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八十条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四章 狱政管理 第七节 对罪犯服刑期间犯罪的处理 第五十九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故意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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