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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发明人有人数限制吗
2023-10-01 15:51:10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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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专利法》中没有对发明人数进行说明,根据法不禁止则自由的原则,在民法领域,一般认为在没有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做出的行为都是法律允许的,所以一般认为没有规定专利发明人就没有限制,也就是说不限人数。

一、该怎么认定职务发明创造?

(一)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本职工作即发明人或设计人的职务范围,属日常工作职责的范围,既不是指单位的业务范围,也不是指个人所学专业的范围。从事日常工作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的本单位包括:职工的人事隶属单位和临时工作单位(如借调人员从事工作的借调单位、专业人员的受聘单位等。)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是指工作人员根据本单位的安排承担的短期或临时的任务。单位如果安排特定人员参加本职工作以外的为特定目的而是定的研究开发任务时,应当签订协议,明确任务范围,并保存好有关证据,以免发明创造完成后,双方为该发明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而产生纠纷。

3、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应当注意,退职、退休、调动工作后作出的发明创造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才能构成职务发明创造。

(1)该发明创造必须是发明人设计人从原单位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

(2)该发明创造与发明人设计人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联系。

(二)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在实践中,很多发明创造的完成都是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但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并非凡是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就属于职务发明创造,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发明创造的完成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谓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2、发明创造的完成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本单位是指发明人隶属单位、借调单位、聘请单位,如果主体在发明创造完成的过程中所利用的物质技术条件,与本单位无关系,则不认为是职务发明创造。

3、发明创造的完成主要是利用了本单位的的物质技术条件。这里强调的是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在发明创造完成过程中的作用和比重。对这一点,专利法并没有详细规定。学术界认为: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在发明创造过程中,全部或者大部分利用了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如果这种利用对发明创造而言是必不可少的、起决定性作用的条件,则发明创造应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如果发明人或设计人仅少量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而且这种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的关系不大或者没有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则该发明创造不认为是职务发明创造。

应当注意的是,只有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才能人为该发明创造的完成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资条件,也才能认定为职务发明。其原因就在于,这种发明创造的完成同单位的物资帮助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没有这种物质帮助,该发明创造是不可能完成的。

判断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不取决于发明创造是在单位内还是在单位外作出的,也不取决于是在工作时间还是在本工作时间外的业余时间做出的,只要属于执行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即便发明创造是在家里利用业余时间完成的也属于是职务发明创造。因为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不同,它可以不受特定场所和上下班时间的限制。

二、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怎么认定的

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和确定方法。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对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如果权利要求书等申请书不允许将权利要求书中没有,而说明书,附图中公开的内容附加到权利要求书中。如果权利要求书中出现本领域非规范非通用的技术术语,只能依靠本领域的常规理解,并用说明书及附图进行解释,此时就必须引用说明书及附图的解释,对权利要求书进行约定。

三、发明专利审查时间是多少天

发明专利的申请到授权,全部过程都在审查中完成,按照《专利法》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要经过初步审查、实质审查、授权并公告等一系列审批程序,完成这些程序所需时间的长短取决于各个环节的进展情况,没有确切的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的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为争取时间,申请人可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早日公布其申请;如果申请人已经办妥了实审请求手续,申请将进入实审程序,专利局会发给申请人,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

在实质审查阶段,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根据申请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因此,申请可以在提交申请的同时就请求实质审查。另外,申请人提交的各种申请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的要求、在审查过程中是否要来回修改或补正、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查员的工作量等都会直接影响审批的时间。一般说来,一件发明专利需要约3年时间才能获得专利权。

一般发明专利申请日起18个月后公开,如果公开后即提出实审的话,一般是二通后授权,这样就是二年多的时间,总之是要看具体的案子情况和审查员,法律是不限审查时间,只对申请人的答复时间有限制(一通4个月,二通及以后是二个月)。也可申请时即提出提前公开并实审,这样会快些,但最快不会早于18个月授权,根据实际经验,顺利情况下,发明专利申请一般约需2-3年;根据专利申请技术及申请文件而定,如需补正或者多次陈述意见,则审查时间相应延长,最长甚至需要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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