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护对象是产品提出的形状、构造的技术方案,所谓产品应当是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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