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知道1 知道21 知道41 知道61 知道81 知道101 知道121 知道141 知道161 知道181 知道201 知道221 知道241 知道261 知道281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法律规定病假单是什么
2023-10-01 14:56:35 责编:小OO
文档

病假单是医院开具的。医生经病人(职工)请求在不违背医院和职业道德的情况下出具对病人病情的说明式病假证明,是其职业要求。医疗机构病假证明管理规定:

1.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经依法执业注册的专业人员,可按照规定签署与自己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相关的病假证明,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病假证明

2.医师必须亲自诊查后,方可签署病假证明,并在患者病历中记录相应的诊疗情况。病假时间必须同时记录在门(急)诊病历中或者患者的出院记录中。

3.医师开具的病假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盖章有效。因疾病治疗须建议休假的,原则上,急诊开具病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需经科主任审批、签字)。病假证明的病休建议仅供患者及其单位参考。

对于不见患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出具病假证明等类似情况的,按《执业医师法》规定要求出具证明,由医疗机构按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市卫生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病假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

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的80%;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另外,各地对于病假工资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当地规定支付。

《劳动法》第四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员工病假劳动法规定是什么

员工病假劳动法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病假证明管理》规定 1.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经依法执业注册的专业人员,可按照规定签署与自己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相关的病假证明,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病假证明

2.医师必须亲自诊查后,方可签署病假证明,并在患者病历中记录相应的诊疗情况。病假时间必须同时记录在门(急)诊病历中或者患者的出院记录中。

3.医师开具的病假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盖章有效。因疾病治疗须建议休假的,原则上,急诊开具病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需经科主任审批、签字)。病假证明的病休建议仅供患者及其单位参考。

对于不见患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出具病假证明等类似情况的,按《执业医师法》规定要求出具证明,由医疗机构按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市卫生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