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登记时,没有离婚证也可办理,可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若离婚证丢失,可申请补领;另外,办理结婚登记还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和照片等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填写申请书并在登记员面前签名,符合条件即可办理。
法律分析
没有离婚证是可以办结婚证的,只要有相关证明即可。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是诉讼离婚,那么并不会有离婚证,但是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可以起到离婚证的作用。可以拿着《判决书》以及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生效证明》,或者调解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手续;如果还没有判决书,那只能和前妻或者前夫持离婚协议书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再办理再婚登记;
2、如果离婚证不小心丢失了,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离婚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手续;
3、如果离婚证不小心丢失了,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
此外,领结婚证还需要以下材料:
1、男女双方各自的户口本;
2、身份证;
3、男女双方近期的2寸彩色照片。
领结婚证流程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上述材料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结语
无论是离婚证的缺失还是离婚诉讼的情况,都可以通过一些相关证明材料来办理结婚证。持有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等文件,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手续。如果离婚证丢失,可以向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离婚证,并办理再婚登记。结婚证的领取还需要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和近期照片等材料。请双方当事人共同携带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过审查符合条件后即可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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