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提供结婚证,补办需户口薄、身份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若结婚证遗失或损毁,可向原登记机关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补领。机关将查证属实后,补发结婚证。
法律分析
离婚必须要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如果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薄、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查证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处理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旨在公平地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和财产增值部分。首先,双方应协商解决财产分割事宜,可以通过协议或调解达成一致。如果协商失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财产分割。法院会考虑夫妻的贡献、财产来源、财产价值等因素进行判断。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合法和合理的原则,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是一项复杂的法律程序,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结语
离婚需持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及离婚协议书办理。遗失结婚证可向原登记机关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补领,经查证属实即补发。离婚后财产分割是重要法律程序,应公平合理,包括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和增值部分。双方可协商解决,如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综合考虑贡献、来源、价值等因素作出判决。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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