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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未报案,公安机关能否立案?
2023-10-01 15:46:14 责编:小OO
文档

涉及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公安机关代表国家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而自诉案件则由当事人决定是否报案和提起诉讼。公安机关应立案侦查涉及杀人、盗窃、强奸、抢劫等犯罪的公诉案件,而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等罪行属于自诉案件,警方不介入受害人不报案的自诉案件。

法律分析

如果是涉及刑事案件的,分二类,一类是刑事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代表国家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这类案件,只要有犯罪发生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比如杀人罪,盗窃罪、强奸罪、抢劫罪等;另一类是刑事自诉案件,国家将是否报案,是否提起诉讼的权利交给了当事人,公检法对这类案件是不告不理,如果是这一类的案件,受害人不报案的,警方不介入。告诉才处理的罪,刑法中规定有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等。

拓展延伸

公安机关是否可以自行立案,即使受害人未报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自行立案,即使受害人未报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发现犯罪线索时,有权启动刑事立案程序,进行侦查活动。这意味着,即使受害人未报案,公安机关仍然可以根据自身发现的犯罪线索,自行立案展开调查。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维护社会秩序。然而,公安机关自行立案的前提是确有犯罪线索存在,否则将无法启动刑事立案程序。因此,公安机关在决定是否立案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依法行使职权。

结语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分为刑事公诉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两类。对于刑事公诉案件,公安机关代表国家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无论何种犯罪发生,公安机关都应立案侦查。而刑事自诉案件则由当事人决定是否报案和提起诉讼,公检法不介入。根据刑法规定,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等属于刑事自诉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有权自行立案,即使受害人未报案,但前提是确有犯罪线索存在。公安机关在决定是否立案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依法行使职权,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维护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百零五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

第二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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