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 离婚 不要孩子不出 抚养费 ,这是错误的做法。离婚后,即使女方放弃对孩子的 抚养权 ,按照法律规定,还是应该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如果双方不能就 子女抚养 和 财产分割 达成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起诉。《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 抚养 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义务支付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者全部。 双方离婚之前,就应该协商好双方 共同财产 以及孩子的抚养问题,离婚后也应该按时履行自己的义务。无论是哪一方首先提出离婚的,父母双方仍然是孩子的 监护人 ,女方作为监护人之一,需要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如果女方不支付,则是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这时男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让女方支付其应该支付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