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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未付抚养费,男方想回击女方诉讼维权
2023-10-01 18:10:42 责编:小OO
文档

女方离婚多年不给抚养费,男方没有履行抚养义务,女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女方也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他们没有履行这个义务,子女有权利要求他们支付抚养费。如果法院关于抚养费的判决仍然没有得到执行,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其中一方确实没有经济收入,法律规定可以用其财物来抵扣抚养费。

法律分析

男方离婚多年不给抚养费,女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女方也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他们没有履行这个义务,子女有权利要求他们支付抚养费。如果法院关于抚养费的判决仍然没有得到执行,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其中一方确实没有经济收入,法律规定可以用其财物来抵扣抚养费。

一、双方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女方是否需要付抚养费

双方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女方要付抚养费。

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父母对于孩子仍具有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所以离婚后如果孩子判给男方了,女方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至于支付的方式、支付的期限以及支付的标准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可以由法院判决。

二、如何申请执行孩子的抚养费?

申请执行小孩的抚养费的方式:子女的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直接抚养孩子的这一方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法律规定了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拓展延伸

不给抚养费可以看孩子吗?

不给抚养费可以看孩子,抚养费与探视权并不互为条件,不支付抚养费也有权利去探视孩子,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以孩子名义申请抚养费的强制执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根据第六十七条,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根据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结语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父母双方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父母没有履行这个义务,子女有权利要求他们支付抚养费。如果法院关于抚养费的判决仍然没有得到执行,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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