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未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女方无须惧怕男方的恐吓,如果男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女方可以起诉或者依据离婚协议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