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减税额由当地政府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减税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山东省个人所得税减征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减税对象和减税标准。
法律分析
有残疾证的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减税额是由当地政府进行规定的。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扩展资料:
《山东省个人所得税减征管理办法》第二条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劳动所得以及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据税法及本办法的规定,减征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残疾人员是指经民政、残联等部门评定为残疾,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等残疾人有效证件的个人。
孤老人员是指年满60周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扶养能力的老年人。烈属是指经民政等部门批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革命烈士证明书》的烈士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拓展延伸
父母持残疾证,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持有残疾证的情况下,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个人所得税优惠。具体来说,如果您是独生子女且您父母的残疾程度达到一定标准,您可以在纳税时申报相应的扣除项目,以减免个人所得税的负担。这些扣除项目包括父母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优惠政策和扣除标准可能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残疾证持有人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优惠。具体减税额度和期限由当地政府规定并备案。此外,还有其他情形也可享受个人所得税的减税政策,具体可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建议您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十六条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六条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第十七条 领事官员和领馆行政技术人员免纳捐税,但下列各项除外:
(一)通常计入商品价格或者服务价格内的捐税;
(二)对在中国境内私有不动产所征的捐税,但用作领馆馆舍的不在此限;
(三)有关遗产的各种捐税,但领事官员亡故,其在中国境内的动产的有关遗产的各种捐税免纳;
(四)对来源于中国境内的私人收入所征的捐税;
(五)为其提供特定服务所收的费用。
领馆服务人员在领馆服务所得工资,免纳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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