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的彩礼钱,在离婚时,一般是归女方所有的。按照习俗,彩礼钱一般是属于在婚前赠与女方,然后女方才同意和男方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按照这种情况来说,彩礼钱是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不用进行分割,因为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才需要进行分割,女方的婚前财产直接归女方个人所有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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