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的类型如下2种:
1、土地划拨使用权。指的是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或者缴纳了补偿、安置费用后,或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土地出让使用权。指的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一、土地出让的方式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土地出让的方式如下:
1、协议;
2、招标;
3、拍卖。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贷款吗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是不可以贷款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工作,依法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和改变土地批准用途与性质进行监督检查。
三、划拨土地上的房子如何过户
划拨土地的房子可以过户,但过户应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获得途径分为划拨和出让两种方式。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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