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
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5、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