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是两种不同的行为。出让是国家对集体或个体的土地交易地转让即土地使用权转让,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出让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如审批、拍卖等,而土地使用权转让则相对简单,主要是土地使用者与新的土地使用者协商确定。此外,出让涉及的费用主要是土地出让金和土地证费,而转让涉及的费用主要是一些税费。
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通过有偿方式向单位和个人提供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这两个行为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 出让方式:土地出让是国家对集体或个体的土地交易地转让即土地使用权转让,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
2. 转让对象:土地出让的对象是单位和个人,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对象是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3. 转让方式:土地出让是通过有偿方式进行,而土地使用权转让则可能是通过有偿或无偿方式进行。
4. 转让价格:土地出让的价格是由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土地市场情况制定的,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价格则由土地使用者与新的土地使用者协商确定。
5. 转让程序:土地出让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如审批、拍卖等,而土地使用权转让则相对简单,主要是土地使用者与新的土地使用者协商确定。
一、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二、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让:他物权转移。
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四、交易市场不同
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代表国家通过拍卖、招标、挂牌出让和协议四种方式出让土地。
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采取方式多为出售、交换和赠与。
五、涉及的费用不同
出让涉及的费用主要是土地出让金和土地证费让涉及的费用主要是一些税费(个人所得税、收益税等)。
结语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是两种不同的行为,其主要区别体现在五个方面。出让是国家对集体或个体的土地交易地转让即土地使用权转让,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出让的主体是国家,行为性质为他物权设定让,转移条件与程序无限制,交易市场为国家垄断,涉及的费用主要是土地出让金和土地证费。转让的主体是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行为性质为他物权转移,转移条件与程序有限制,交易市场为二级市场,涉及的费用主要是一些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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