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劳动合同只需要变更合同中公司的名称即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因此双方依旧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当然,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一、变更公司名称需要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7.股东决定。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二、公司名称变更登记要注意什么
1.应进行工商变更、重新核名。
2.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3.重新刻章,且旧的章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销。
4.更新的银行预留的名称信息
5.其他涉及公司名称的资质许可证或证书到相关部门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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