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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店铺能不办税务登记证
2023-10-02 07:55:33 责编:小OO
文档

一般都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哪种情况不用办你可以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一、开店需要什么证件和证照

开店需要营业执照和健康证和税务登记证。找好店面,办好租用手续,准备好租用合同,准备好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办好有关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去店面所在地医院保健科);(体检费用)。如有从业人员雇用的要办好雇用手续,写好雇用合同。凭以上手续的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就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登记了(通常说的办营业执照)。凭营业执照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有的地方税务证在工商部门一同办理)。

二、注册公司税务怎么办理

1、首先是税务登记:

公司注册好后,必须要在领取营业执照30天内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否则会被罚款!

2、其次是办理财会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

办理好税务登记证后要在15天内,需要办理财会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否则会被罚款!

3、然后办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深圳公司注册好后办理了银行基本账户或其他账户的15天内,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全部账户,如有变更,也需要在变更的15天内书面报告。否则也会被罚款!

4、还需办理网上申报、签订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要在取得税务登记后尽快办理,方便将来办税。网上申报办好且签订三方协议后,不管在哪,只要有网就可以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不需要跑去办税服务厅了。

5、别忘了申领发票:

办理税务的单位或是个人,在领到税务登记证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领发票。需要注意的是购买发票前,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报税,普通发票要验旧。

6、达到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要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

企业在达到了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则需要到税务登记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并且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7、千万别忘了纳税申报:

很多新注册的公司,会误以为新开的公司不需要纳税申报,但不管新开的公司也好,经营中的公司也好,不管有没有业务都需要纳税申报。当然没有新公司没有业务可以申请零报税,还需要抄税报税,即是没有开票也需要抄税报税。

8、最后就是还有两项费用可以抵减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购买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和每年交的技术维护费,可以在增值税中抵减。

三、临时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

一般需要到原税务部门办理临时登记,具体流程还需要咨询当地税务部门。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或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符合下列三种类型的临时登记可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

1、从事生产、经营并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所需资料包括《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临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营者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营场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经营、业务场所证明文件上所列地址必须与临时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一致)。

2、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所需资料包括《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承包承租合同复印件一份、承包承租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所需资料包括《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合同复印件一份、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五)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第四十条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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