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停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第一款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第二款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