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没有结婚证可以给孩子上户口。对于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即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孩子父母可携带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其中一方的户口簿到派出所,为孩子办理登记;若出生医学证明上没有父亲的名字,需要提供父亲与孩子的亲子鉴定结果,方能将孩子户口登记在父亲的户口名下;登记在母亲户口名下,则不需要亲子鉴定。
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并准备下列手续: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母双方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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