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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的恶意如何确定
2023-10-02 08:02:06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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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述,只有恶意逃避劳动报酬支付的行为才可能构成欠薪罪。但何为恶意逃避呢?结合《刑法修正案》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恶意逃避行为包括:隐匿房子、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房子的;逃跑、藏匿的;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具有支付薪资能力而故意不支付或拖延支付,也属恶意欠薪。

一、什么是拖欠工资

1、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应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1)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2)逃跑、藏匿的;

(3)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4)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4、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以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文书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后,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但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正当理由未知悉责令支付或者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除外。

二、哪几种欠薪行为可入刑

4种欠薪行为可入刑,具体如下:

1、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2、逃跑、藏匿的;

3、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4、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隐匿资产是资产的实际市场价值远远高于其帐面价值的差额,在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采用历史成本法登记的资产帐面价值无法反映资产市场价值的不断上升,因而使资产的实际价值被帐面隐匿起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相关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

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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