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家庭救助的条件如下:
1、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不包括五保户);
2、在农村居民没有土地,且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村民;
3、退伍归来的军人,因自身伤病或者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来源或者是生活水平低于正常标准的;
4、若是存在赡养老人、抚养儿童的人,其自身生活困难,也可以申请低保;
5、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因为某种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
6、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没有劳动能力、没有赡养人乎首或者是抚养人的村民。
低保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一)城镇居民申请低保救助需要提供的材料具体如下:
1、本人书面申请书(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养老金领取凭证;
4、职工家庭人员收入情况证明(单位劳动工资、人事部门出具);
5、失业保险金领取情况证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
6、协保人员和再就业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情况证明(同上);
7、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就业介绍或职业培训证明(同上);
8、失业人员和协保人员的劳动手册;
9、有劳动能力且在就业年龄段的失业人员与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签订的“接受就业服务承诺书”或“就业双向承诺书”;
10、失业人员丧劳鉴定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
11、上海市残疾人员登记、评定表(区残联出具);
12、离异家庭子女抚养费证明(区民政部门或区法院出具);
13、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14、职工工资单或工资领取凭证;
(二)农村居民申请低保救助需要提供的材料为:
1、本人书面申请书(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个人或家庭人员收入情况证明;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综上所述,当符合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条件时,可以申请低保,获得最低生活保障。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