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知道1 知道21 知道41 知道61 知道81 知道101 知道121 知道141 知道161 知道181 知道201 知道221 知道241 知道261 知道281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叉车无证驾驶怎么处理?
2023-10-02 09:12:04 责编:小OO
文档

叉车无证驾驶将面临行政处罚,包括责令限期改正和罚款。叉车事故的因素包括管理、驾驶和使用工况等方面的问题。驾驶叉车需要相应的驾照,否则将受到行政处罚,如罚款等。

法律分析

一、叉车无证驾驶怎么处理?

叉车无证驾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

(二)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

(三)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

二、叉车事故发生的因素是什么?

1、叉车管理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操作叉车的工人缺乏培训或者培训不当。

2)生产因素影响,如速度、工作压力等。

3)缺乏合适的工具、配套设备配合。

4)叉车管理人员对叉车工作分配不当。

5)叉车没有定期保养,导致叉车长期处于不佳状态。

6)叉车到了退休报废时间,没有及时处理继续使用。

2、叉车驾驶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驾驶叉车速度过快。

2)叉车超载搬运、升高、堆垛。

3)转弯速度过快、转弯加速。

4)叉车使用区域周围没有警戒线,叉车工作周围有人。

5)工作中的叉车之间沟通不畅。

6)叉车载人升高。

7)叉车停放位置未严格规划管理。

8)叉车清洁工作未到位,导致碎布等杂物缠绕叉车。

9)叉车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10)叉车管理不当,特技驾驶,玩闹,无证驾驶。

11)叉车负载物松散,升高堆垛导致负载物下落,严重的会导致叉车失衡。

3、使用工况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叉车工作过道过于狭窄。

2)叉车使用通道过于杂乱

3)交叉路口和门上有障碍物。

4)工作区的交通量庞大。

5)噪音、异味、又都气体、粉尘、光线不足。

6)叉车工作通道上有倾角比较大的斜坡。

7)工作路况过差。

8)下雨天叉车在路况较差的工况作业。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驾驶机动车辆是需要由机动车辆驾驶执照同样的,如果是开叉车的话也是需要有驾照的,如果没有相关的资格就开叉车,是会面临着一定的行政处罚,比如说行政罚款。

结语

在处理叉车无证驾驶问题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叉车事故发生的因素多种多样,包括叉车管理方面因素、叉车驾驶方面因素和使用工况方面因素等。在现实生活中,无证驾驶叉车也会面临行政处罚,例如行政罚款。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三节 校车驾驶人管理 第九十二条 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一)提出注销申请的;

(二)年龄超过60周岁的;

(三)在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

(五)有记满12分或者犯罪记录的;

(六)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有酗酒、吸毒行为记录的。

未收回签注校车驾驶许可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其校车驾驶资格作废。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二节 监督管理 第八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三节 校车驾驶人管理 第八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