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