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的一种法律文书,内容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只有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司法机关和公证机关等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