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债务人财产是债务人所拥有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是破产后,用来清算和分配债权人的财产,破产财产的概念侧重用于清算分配,而债务人的财产不再用于清算分配。
区分是:
1.存在目的的特殊性。债务人财产的存在目的是为破产程序的进行和完成而存在。
2.财产管理主体的特殊性。债务人财产由管理人员负责接管与管理。
法律依据:《破产法》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