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的产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