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案立案,须符合失踪案的立案条件。需要看你家人失联时或走失时的情形、状态、原因、年龄等因素。如果符合立案条件而不立案的,可以请求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必要时可以向其上级机关投诉。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可能遭到犯罪行为侵害而下落不明的人员:
(一)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
(二)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三)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四)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
(五)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六)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
(七)其他疑似被侵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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