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经派出所传唤被转走,是因为公安机关依法变更了强制措施,对被传唤人进行了拘留、或者刑事拘留、逮捕。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