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