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彩礼一般不需要返还。但存在如下情形,对方请求返还的除外:
1、婚前给付彩礼,导致其生活困难的;
2、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3、双方虽然已经结婚登记,但并未共同生活过。
简单来说,就是啊,对方没叫你还,你就不还,对方叫你还了,你就让对方去法院起诉,法院让你还你就还,而且彩礼也不一定就是全部返还,很多时候都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到底该返还多少,会综合考虑给付彩礼的数额、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原因、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财产的使用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等,之后酌情确定返还的数额。而且实践中彩礼极容易与赠与行为产生混合,很多人在给付女方彩礼时,会将彩礼拆出一部分来作为给付女方亲属们的喜气红包,这类喜气红包在法院裁判观点中,会认为是赠与,而导致无法要求返还,学会了吗?妹妹们?
一、离婚彩礼纠纷法院会怎么判
离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
(2)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生活困难的。
虽然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形,但并不意味着彩礼会如数返还。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返还数额时一般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的大小、过错大小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
二、女方不愿意结婚也不退彩礼该如何处理
女方悔婚不退彩礼的话,可以先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返还彩礼诉讼。
彩礼,是我国旧时的婚礼程序之一,一直到现在很多地方都有订婚给付彩礼的习俗。作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是以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为前提的,如果女方收到彩礼之后悔婚的,需要返还男方彩礼。实践中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
2、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
3、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
4、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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