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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2023-11-08 10:40:48 责编:小OO
文档

借款合同中的违约金应在合理限额内,不能显失公平。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可请求法院增加;过分高于损失,可请求减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约金一般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借款合同属于可约定违约责任的合同类型。违约金可约定为一方违约时支付的金额,也可约定损失赔偿计算方法。违约金应与实际损失相匹配,具有一定的惩罚性质。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应在合理范围内,如有争议可请求法院降低违约金。

法律分析

一、借款合同的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在合理的限额内,不能显失公平。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那么,违约金一般如何约定能得到法律支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最多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根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借款合同属于合同中一类合同类型,法律上是允许约定违约责任的。

另外《民法典》规定,“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本身就是一种违约条款,逾期利息即是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借款合同中能约定违约金吗?

可以约定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还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我国法律对违约金的规定,体现了违约金数额和实际损失相匹配的理念,同时从第三款可以看出违约金还具有一定的惩罚性质,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惩罚性的违约金。

因此当事人就逾期还款约定违约金,作为承担责任的一种方式,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应当承认其法律效力。

一般违约金都是由双方自行约定的,借款合同中的违约金双方有所约定的,就按照约定来进行,但是这个约定的数额最好是在合理的范围,并且双方都能够接受的范围之内,如果是双方有所争议那么最终这个约定的违约金的确是过分的高于了应该承担的责任范围之内,那么就可以请求法院把违约金降低。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合同中的违约金应当在合理范围内,并且不能显失公平。一般而言,违约金的约定最多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当事人可以根据违约情况约定一方应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根据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违约金的约定应当与实际损失相匹配,并具有一定的惩罚性质。如果双方对违约金的约定存在争议,可以请求法院进行调整。因此,借款合同中的违约金约定在法律上是被认可并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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