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资金不到位的法律后果如下:
1、应当由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该股东应当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 有限责任公司 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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