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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时如何书写欠条才具有法律效力?
2023-11-08 10:47:10 责编:小OO
文档

欠条的有效写法包括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正文要清楚写明欠款人、欠款物品和数量,并注明偿还日期,落款要包括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签名或个人的姓名,并加盖相应的章。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在于形成原因、诉讼时效和举证责任等方面。欠条适用于暂时无法支付的公民和单位,在协商一致后书写。

法律分析

一、欠款时的欠条怎么写才有效?

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

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二)正文

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三)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二、欠条借条的区别

(1)形成的原因不同。

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买卖、劳务、企业承包等事实产生的欠款都可以形成欠条。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2)诉讼时效不同。

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一样的,但是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日开始计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3)举证责任不同。

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实施侵权行为有赔偿责任的公民、需要向职员支付工资的单位等,若是暂时没有支付能力,在与对方协商一致之后,可以书写欠条。从欠条之中,必须要能看出具体的欠款金额等的信息。

结语

合理书写欠条至关重要,一般包括标题、正文和落款。标题应明确写上欠条或暂欠字样,正文要清楚说明欠款人、欠款事项和金额,并注明偿还日期。落款处需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或个人出具的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同时注明日期。欠条与借条的区别在于形成原因、诉讼时效和举证责任等方面。欠条的有效性取决于明确的欠款金额等信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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