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合同订立的规定有:
1、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
2、合同内容一般应当包括当事人、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格、期限、支付方式等方面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