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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入股与技术入股有什么区别?
2023-11-08 18:57:55 责编:小采
文档

根据投资者出资入股方式的不同,公司可以分为技术入股型公司与非技术入股型公司两类,技术入股型公司具有特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活动,股东由技术入股股东和其他股东构成。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需评估作价并核实财产,遵循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法律分析

结论:投资者出资入股方式的不同。解析:根据投资者出资入股方式的不同,公司可以分为技术入股型公司与非技术入股型公司两类。根据技术成果产业化的实践,技术入股型公司有着丰富的内涵,具体表现为三层含义:一是该公司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二是该公司设立时必须有技术(包括发明与实用新型等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作价的入股方式三是该公司的经营活动,着重于使用作价入股的技术进行生产。在技术入股型公司成立后,技术出资者就转为技术入股股东。技术入股型公司的股东由技术入股股东和其他股东构成。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拓展延伸

资金入股与技术入股的利弊对比

资金入股和技术入股作为两种不同的投资方式,在利与弊方面存在一些显著差异。资金入股主要侧重于提供资金支持,以获取股份和投资回报。它可以快速注入现金,但投资者对业务运营的参与相对较少。然而,技术入股更注重于提供专业技术和知识,以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创新。技术入股可以带来技术支持和市场竞争优势,但也需要更多的时间和资源来进行技术整合和管理。因此,资金入股适用于需要快速扩大规模和资金支持的企业,而技术入股适用于依赖技术创新和发展的企业。综上所述,企业在选择资金入股或技术入股时,应权衡利弊并根据自身需求做出明智的决策。

结语

投资者出资入股方式的不同对公司产生了不同的影响。技术入股型公司与非技术入股型公司是根据投资者出资入股方式的不同而划分的。技术入股型公司具有丰富的内涵,包括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技术作价的入股方式以及着重于使用技术进行生产的经营活动。技术入股型公司的股东由技术入股股东和其他股东构成。与之相比,资金入股主要注重提供资金支持,而技术入股更注重提供专业技术和知识。企业在选择资金入股或技术入股时应权衡利弊并根据自身需求做出明智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修正);第四章 企业科技创新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企业技术进步。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制定产业、财政、金融、能源、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引导、促使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淘汰技术落后的设备、工艺,停止生产技术落后的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修正):第四章 技术权益 第四十条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应当依法由合同约定该科技成果有关权益的归属。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下列原则办理:

(一)在合作转化中无新的发明创造的,该科技成果的权益,归该科技成果完成单位;

(二)在合作转化中产生新的发明创造的,该新发明创造的权益归合作各方共有;

(三)对合作转化中产生的科技成果,各方都有实施该项科技成果的权利,转让该科技成果应经合作各方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修正);第四章 企业科技创新 第三十九条 国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企业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紧密合作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扶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支持企业牵头国家科技攻关任务,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科研投入、组织科研和成果转化的主体,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国家培育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科技领军企业,充分发挥科技领军企业的创新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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